黑龙江省审计厅的内设机构

黑龙江省审计厅的内设机构



1、黑龙江省审计厅的内设机构

(1)办公室(境外审计处)。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审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化工作;拟订审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联系特约审计员。组织审计省属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2)法规处。承担审计法规、规章和制度草案起草工作;审理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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