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事业单位社保改革最新消息,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湖北事业单位社保改革最新消息

1、湖北事业单位社保改革最新消息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2、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7月起参加社保财政拒绝全买单。  国务院发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建立事业单位工穿处扁肺壮镀憋僧铂吉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人员将参加社保。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7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另外,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详情请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5江苏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

3、2015江苏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

对“增不抵缴”人员,确保收入不降 7月31日下午,江苏省召开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代快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江苏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日前经省委、省政府审议通过,并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备案同意,会前,省政府已正式印发实施意见。这也意味着,大家关注已久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这次改革最大的变化是,机关事业单位将建立与企业职工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同样的缴费标准、待遇计发办法和调整机制。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比例为工资的8%。 为顺利地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国家决定同步完善工资制度。现代快报记者从电视电话会议上还了解到,江苏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政策文件已正式印发。 这一次工资调整不是简单的提高工资水平,而是改革完善工资制度,关键在“调结构、重基层、建机制”,提高基本工资占全部工资比重,实行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工资并行,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补贴制度,建立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一是调结构。200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以来,基本工资标准没有调整,在工资中的比重持续下降,形成了不尽合理的工资结构。这次江苏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有利于提高基本工资比重。 二是重基层。“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是本次工资制度调整的突出特点之一。据统计,江苏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近170万工作人员中,有近50万在乡镇工作,他们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条件相对艰苦,工资水平普遍偏低。按照国家组织部署,从2015年1月1日起,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乡镇工作人员补贴制度,在乡镇工作时享受,离开时取消。 需要说明的是,考虑到此次调整后江苏部分地区、部分人员增加的工资,可能不足以完全弥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当期收入会有所下降的实际。经积极争取,国家同意江苏采取临时性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当期收入总体不下降并有所提高。/xinwen/113181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改革最新消息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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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业单位退休工作改革:统一参加社保养老保险,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度的政策。

广东清远事业单位分类改革2014最新消息

5、广东清远事业单位分类改革2014最新消息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清远市实际,对清远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类、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 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自行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将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对申报未获批准单位,则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定相应的公益类别。 根据省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序规定,行政类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到省,并由省按程序报中央编办。在分类时,市编制部门将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整,对拟定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要求申报部门和单位列出法律法规授权依据,并依照省的规范格式和要求汇总,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 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不同情况,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1)公益一类: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政府必须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只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立并严格监管,不得从事任何的经营活动。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管理,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证,履行责任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包括:党校(行政学院),基础性或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政府资金和项目管理机构,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残障康复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人事、教育考试机构,承担义务教育的少年体校,公益性宣教、咨询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彩票管理事务机构,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文献情报、档案馆,地方志编纂机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土地储备、土地整理机构,地震、气象、环境等监测预报机构,基础测绘和地质调查机构,离退休(老龄)服务机构,应急救助机构,战略物资储备机构,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完全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信息机构、基础或公共科研任务的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助学机构等。 (2)公益二类: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公益服务依法取得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要按规定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用于公益事业发展,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具体包括: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府举办的示范性幼儿园,基础应用科研院所,一般性技术推广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对外交流促进机构,职业病疗养机构,运动项目管理机构,体育训练基地,公共体育场馆等。 (3)公益三类: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受政府委托承担有关公益任务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支持。具备转企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具体包括:职业培训、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一般性疗养机构,咨询服务机构,一般性评鉴机构,非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等。 公益性是事业单位的根本属性,在分类改革中要进一步清理整顿事业单位,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完善公益类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一是改革要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进行。对实行大部门体制进行整合的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要统筹考虑,优化业务流程,进行结构调整,整合重组;对工作任务相同、相近或在一个区域内重复设置的,要打破条块、部门界限进行重组;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但仍有社会需求的,要予以合并;对公益服务任务萎缩,工作量严重不饱和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要予以整合或撤销。二是改革要充分体现区域覆盖,资源整合。对检验检测,要打破部门壁垒,按照优化、效能的原则,整合技术设备、技术手段相同或相近的的检测、检验机构,以及同在一地、任务不饱满的同类检测、检验机构。解决政府重复投入、检测资源浪费问题,全面提升公共检测能力与水平。对信息机构,要结合电子政务建设,以职能转变促进政府管理创新,推进信息机构的分类调整和资源整合。部分公共管理职能重的部门可依托信息机构建立完善政府决策咨询机制与平台,促进公众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对投诉机构,要整合资源,建立完善统一的投诉受理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和资源共享,实现一个电话受理,一个窗口对外,方便群众投诉。三是对混合型事业单位,即: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属性的事业单位和其它目前难以确定类别的事业单位,应对其职能进行剥离、调整后再确定类别;对由多个不同类别属性的所属单位组成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各个单位的不同类别;对职能混合不宜进行剥离的,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类别。

3、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 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经实现或经过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企;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的,予以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目前仍列为事业单位管理但不应列入事业单位的行业学会、学术联谊、咨询经纪、鉴定评估、公正、认证等机构以及承担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的事业单位,要转为民间性社团或社会中介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具体包括:开发应用型科研机构,工程勘察设计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体育场馆等。

4、暂不纳入分类改革的事业单位: 根据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1)人民群团(不含其下属事业单位)暂不分类。具体包括: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清远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清远市科学技术协会、清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清远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清远市红十字会、清远市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清远市佛家协会等8个单位。(2)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主要按标准进行管理,中央和省正在制定或修订相关机构编制标准,故暂不分类,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等维持现状。具体包括:清远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等4个单位。(3)根据省文化专项体制改革的精神和部署,文化系统事业单位暂不列入此次分类改革。具体包括:清远日报社、清远广播电视台、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报、清远广播电视台经营广告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技术传输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清远市民族歌舞团、清远市演出公司等10个单位。/xinwen/66840 。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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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建议您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进行政策咨询。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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