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女聘用干部退休年龄如何界定,黑龙江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如何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事业单位女聘用干部退休年龄如何界定

1、事业单位女聘用干部退休年龄如何界定

现在还是55。

黑龙江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如何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2、黑龙江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如何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按照推行聘用制度的要求,全省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要全部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实现身份转换。现有在职人员的聘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政策和程序进行。一是制定实施方案。事业单位要在摸清现有岗位设置和人员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或在单位内部公示后组织实施。二是确定拟聘用人员。事业单位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和增人计划内,按照现有在职人员现任(聘)职务或岗位,在综合考核的前提下,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后报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三是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规范的聘用合同文本签订聘用合同,公布聘用结果,实行合同管理。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是否允许在外兼职?如果不允许,是否有明文规定?

3、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是否允许在外兼职?如果不允许,是否有明文规定?

浙江省的可以,兼职兼薪主要适用于在准公益类事业单位以及中介服务类和生产经营类单位的工作人员,对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不允许兼职兼薪,对纯公益类事业单位要从严控制。但是中小学教师,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规定不能从事有偿家教,应按行业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同时,兼职兼薪必须在保证完成本职工作和不损害单位利益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兼职所得的收入应照章纳税。

请问事业单位的编制是怎么一回事,我是占岗不占编,但是领的财政工资,我这跟在编人员有些什么不同吗?那

4、请问事业单位的编制是怎么一回事,我是占岗不占编,但是领的财政工资,我这跟在编人员有些什么不同吗?那

你好,事业单位企业编制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该单位除了有事业人员的编制外,还有的人员按企业用工对待,不占事业编制,他们属于工勤人员(也有事业编制的工勤人员)。二是单位除了事业编制外,另办有企业性质的单位,隶属于这个事业单位,该企业性质单位的人员当然身份是企业员工。但在实际中,这个事业单位为了方便工作,把不同性质单位的人员混合使用。尽管是在混合使用,但人事管理上身份截然不同。而且因为长期一样的工作,往往连属于企业编制的人员自己都会忽略了其身份。   从待遇上看,理论上说,两者完全是不同的。工资标准/福利标准都执行不同的规定。这点在退休后的待遇就会更明显。而在实际上,很多单位因为工作需要,特别是混合使用不同编制人员的单位,往往把待遇搞成一样,以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但这只是单位的搞法,换个领导也可以更改,或者有关领导机关要求改正也可以轻易地就改变了这种状况。如果你想调动到另一个事业单位,你的企业编制肯定就不行了。当然,现在事业单位也搞聘用制,是签合同的。但不管怎么说,人事局管的就是事业编制的人员及他们的待遇(包括退休)。   最后,说说档案,目前多数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对新进的人员,包括事业编制的人员已经在审查档案后,交给人才中心保管了。所以,档案的保管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关键是身份完全不同,待遇从道理上是不同的。   事业单位企业编制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该单位除了有事业人员的编制外,还有的人员按企业用工对待,不占事业编制,他们属于工勤人员(也有事业编制的工勤人员)。二是单位除了事业编制外,另办有企业性质的单位,隶属于这个事业单位,该企业性质单位的人员当然身份是企业员工。但在实际中,这个事业单位为了方便工作,把不同性质单位的人员混合使用。尽管是在混合使用,但人事管理上身份截然不同。而且因为长期一样的工作,往往连属于企业编制的人员自己都会忽略了其身份。   从待遇上看,理论上说,两者完全是不同的。工资标准/福利标准都执行不同的规定。这点在退休后的待遇就会更明显。而在实际上,很多单位因为工作需要,特别是混合使用不同编制人员的单位,往往把待遇搞成一样,以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但这只是单位的搞法,换个领导也可以更改,或者有关领导机关要求改正也可以轻易地就改变了这种状况。如果你想调动到另一个事业单位,你的企业编制肯定就不行了。当然,现在事业单位也搞聘用制,是签合同的。但不管怎么说,人事局管的就是事业编制的人员及他们的待遇(包括退休)。   最后,说说档案,目前多数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对新进的人员,包括事业编制的人员已经在审查档案后,交给人才中心保管了。所以,档案的保管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关键是身份完全不同,待遇从道理上是不同的。   可以加我好友,在线法律咨询。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病休期间工资待遇

5、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病休期间工资待遇

在编单位,因为病假只算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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