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济南章丘市卫生局事业单位考试

2014年山东济南章丘市卫生局事业单位考试

1、2014年山东济南章丘市卫生局事业单位考试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根据章丘市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 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章丘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章丘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应聘。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相似内容
更多>